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苏工信信基〔2024〕18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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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条款逐条摘自该政策原件,摘要与条款文本均未作改写;完整口径与最新安排以发布机关原文为准。
贯彻落实《江苏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 年)》(苏政办发〔2021〕109 号),围绕“1650”产业体系建设,组织开展 2024 年度首批省星级上云企业创建工作。
核心条款 7 条-
条件
申报条件
以规上工业企业为主申报企业须为在江苏省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为主;企业可通过公有云、私有云或混合云等形式上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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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级
星级设置与逐级申报
三星 / 四星 / 五星,逐级申报企业可在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中任选一类进行申报,星级上云企业须逐级申报,不得重复申报已获评星级。具体申报要求详见《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遴选工作指南(2024 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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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径
上云时间与投入计算口径
按实际付款金额计上云时间计算截止到 2024 年 5 月 31 日,上云投入按 2023 年 1 月 1 日至2024 年 5 月 31 日期间实际付款金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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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
申报平台与开通时间
数字工信平台企业须登录江苏省数字工信一体化平台门户(“数字工信”,https://jsgxt.jszwfw.gov.cn:8090/esp/#/portal)填报申报信息,并严格按照星级上云企业申报要求如实上传项目申报电子版材料。平台于 2024 年 6 月 1 日开通申报渠道,各设区市结合实际设置本地企业申报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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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工
省市遴选分工
三四星市级 / 五星省级省、市、县(市、区)各级工信部门依托数字工信平台线上开展项目审核、遴选、推荐。三星级、四星级上云企业由各设区市工信局自行组织遴选,于 7 月 19 日前将经企业申报、项目遴选、现场核查、信用审查、公示公布等严格程序形成的项目信息材料线上报送省工信厅;五星级上云企业由各设区市工信局组织初审和推荐,由省工信厅组织开展遴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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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
现场核查比例
现场核查 ≥10%各地将按照不低于申报企业总数 10% 的比例对申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核查星级级别覆盖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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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
与后续试点的衔接
智能车间/工厂申报基础企业星级上云是衡量数字化基础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企业后续申报智能车间、智能工厂等试点示范项目的重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