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机关官网: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
以下条款逐条摘自该政策原件,摘要与条款文本均未作改写;完整口径与最新安排以发布机关原文为准。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委网信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数据局印发《江苏省支持人工智能创新发展有关实施方案》,同步出台词元(Token)券、语料券、模型券三个实施方案:词元券支持购买智能算力服务,省市支持总额原则上不超过实际支付费用的 50%,单个主体上限 500 万元;语料券支持高质量数据集与语料资源购买和建设,单主体上限 100 万元,国家级先行先试项目一次性 50 万元、省级优秀项目 20 万元,具身智能机器人数据采集最高 200 万元;模型券按大模型实际研发投入的 30% 支持,最高 100 万元。方案有效期至 2027 年 6 月 30 日。
申报截止 2027-06-30 —— 三个方案均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7 年 6 月 30 日;2026 年 7 月 1 日(含)后签订的智能算力服务合同、语料购买与高质量数据集交易合同,以及达成交易或备案的具身智能机器人高质量数据集,可按本方案享受相应支持。
核心条款 10 条-
一
词元(Token)券:支持对象
用算主体采购费用需达 1 万元(含)以上用算主体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在江苏省境内正常经营的企业、高校院所、研究机构及 OPC 等主体;②信用记录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安全生产事故记录;③具备明确的算力应用场景规划和真实的智能算力服务采购需求,购买智能算力服务费用达 1 万元(含)以上;④所购买词元服务,其调用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应已通过国家网信办备案;⑤与供算主体无关联关系。供算主体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信用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安全生产事故记录;③所提供的服务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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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词元券:支持标准
实际支付费用 50% / 单个主体上限 500 万元对用算主体购买智能算力服务给予支持,省市支持总额原则上不超过实际支付费用的 50%。各设区市可在该上限范围内,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具体支持比例,单个主体支持上限不超过 500 万元。核实支出基数应当剔除折扣、返利、退款等非实际支出部分。词元券与省内人工智能领域同类型相关政策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支持,同笔支出不得重复申领财政资金支持;省级支持资金实行总量控制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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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语料券:支持对象
语料券是指用于企业、高校院所、研究机构及 OPC 等主体购买和建设高质量数据集及行业语料资源的支持资金。购买方应同时具备:①在江苏省境内正常经营的企业、高校院所、研究机构及 OPC 等主体;②具备明确的人工智能训练、科学研究、技术研发或场景应用需求;③信用记录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安全生产事故记录;④承诺按约定范围使用语料资源,不擅自复制、转售或超范围传播。供给方应同时具备:①依法注册登记,对所提供数据集、语料资源拥有合法数据权益或授权许可,数据来源及内容合法合规;②信用记录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安全生产事故记录。高质量数据集与语料库建设项目的建设方,应列入国家主管部门发布的正式文件或公示名单,或省数据局发布的优秀省级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先行先试项目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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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语料券:支持标准
购买上限 100 万元 / 国家级数据集 50 万元 / 省级 20 万元 / 具身智能采集 200 万元对用数主体购买高质量数据集和语料资源给予支持,省市支持总额原则上不超过实际支付费用的 50%,单个主体支持上限不超过 100 万元。省级财政对列入国家级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先行先试的项目给予 50 万元一次性支持,对省级优秀项目给予 20 万元一次性支持,同一项目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仅享受一次。具身智能机器人数据采集支持:省级财政按照不超过在省数据交易所达成或备案的产品实际交易结算金额的 30% 给予支持,同一申报主体累计支持额度上限为 2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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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模型券:支持对象
大模型备案号属地须为 Jiangsu模型券是指对拥有经国家网信办备案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以下简称“大模型”)的省内主体,按大模型应用情况和实际研发投入予以支持的资金。申报主体应同时具备:①在江苏省境内正常经营的企业、高校院所、研究机构及 OPC 等主体;②信用记录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安全生产事故及重大网络、数据安全事件;③作为备案主体至少拥有 1 款经国家网信办备案的大模型,有明确的大模型研发、训练、推理、应用推广或服务能力建设计划。申报的大模型应同时具备:①备案号属地为“Jiangsu”,且备案时间早于申报时间;②已上线运行,有真实用户和明确应用场景,符合法律法规及网络、数据安全要求;③具备基础安全能力,定期开展风险测试和安全评估;④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或科技安全风险的,应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伦理监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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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模型券:支持范围
核心研发人员不超过 6 名 / 只计连续 12 个月投入对大模型实际研发投入予以支持,包括核心研发人员、硬件资源、基础模型、模型性能优化、安全能力建设等五部分,只计算连续 12 个月投入,起始时间由申报主体自定,并提供合规佐证材料。①核心研发人员:可申报不超过 6 名在江苏缴纳社保的核心研发人员,薪资、奖金、保险计入投入;②硬件资源:指自行购买智算服务器支出,不含其他设备及云服务租用;③基础模型:指购买基础大模型授权训练备案大模型的支出;④模型性能优化:指跟踪国内顶尖基础大模型开展对标测试、数据处理、模型评测、研发验证的投入;⑤安全能力建设:指安全评估、内容审核、应急响应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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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模型券:支持标准
实际研发投入 30% / 最高 100 万元按实际研发投入支出的 30% 予以支持,最高 100 万元。模型券实行总量控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测算,用完为止。与省内人工智能领域同类型政策按“就高不重复”原则,同笔支出不得重复申领财政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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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模型券:遴选标准
注册用户数 30 分 / API 调用数 30 分 / 交易结算金额 40 分按注册用户数、API 调用数、实际交易结算金额三项指标综合遴选,申报主体备案大模型数量超过 1 款的合并计算。评价总分 100 分,三项指标满分分别为 30 分、30 分、40 分,每项分 4 档,依次按满分的 100%、80%、60%、40% 计分。分档标准:①注册用户数 500 万以上(含)为第 1 档,100 万至 500 万(含 100 万)为第 2 档,10 万至 100 万(含 10 万)为第 3 档,不足 10 万的为第 4 档;②API 调用数 1000 万以上(含)为第 1 档,100 万至 1000 万(含 100 万)为第 2 档,10 万至 100 万(含 10 万)为第 3 档,不足 10 万的为第 4 档;③实际交易结算金额 1000 万元以上(含)为第 1 档,500 万元至 1000 万元(含 500 万元)为第 2 档,100 万元至 500 万元(含 100 万元)为第 3 档,不足 100 万元的为第 4 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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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省级支持资金的申请与拨付
2027 年 1 月底前报送发放情况 / 7 月底前报送结算审计报告各设区市发展改革、财政、数据等主管部门向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数据局报送支持方案,内容包括发放预算及资金来源、具体支持方向、本地支持比例、单主体上限、预计覆盖主体数量与行业分布、绩效目标等。省级支持资金实行“预拨+清算”的拨付方式:各设区市有关主管部门于 2027 年 1 月底前报送 2026 年实际发放情况,于 2027 年 7 月底前报送结算审计报告,审核确认后由省财政厅开展统一结算。对高质量数据集与语料库建设、具身智能机器人数据采集,省级支持资金在项目确定后一次性下达。模型券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网信办发布申报通知,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技术核验和专家评审,拟支持名单和资金在省发展改革委官网、“网信江苏”公众号公示 5 个工作日后,由省财政厅按规定统一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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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相关要求与实施期限
有效期至 2027 年 6 月 30 日词元券、语料券仅限申领方单一主体使用,不得转让、赠送、出售或质押;合同服务周期跨年度的,用算主体可分年度拆分申请词元券。供算主体应诚信经营,不得虚报价格、虚构交易或伪造交易等。申报主体应诚实守信,不得虚报研发投入;第三方测试和评审机构应全程留痕,确保评审记录可查询、可追溯。三个方案均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7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