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苏省财政厅 | 苏工信综合〔2026〕77 号
发布机关官网: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
以下条款逐条摘自该政策原件,摘要与条款文本均未作改写;完整口径与最新安排以发布机关原文为准。
依据《江苏省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4〕3 号)制定 2026 年度项目指南,重点支持方向涵盖五大领域,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
申报截止 2026-04-30 —— 网上申报自 2026 年 3 月 24 日开始;直报项目截止 4 月 24 日,非直报项目截止 4 月 30 日(各地略有差异,以当地工信部门通知为准)
核心条款 10 条-
方向一
重点支持方向①重点产业技术创新
包括企业研发机构创新能力提升、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重点产业链技术协同攻关、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示范应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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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向二
重点支持方向②产业转型升级
含零碳工厂奖励包括重点行业企业搬迁入园改造、省级零碳(近零碳)工厂奖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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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向三
重点支持方向③智改数转网联
含领航级/卓越级智能工厂奖励包括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县(市、区)、“人工智能+制造”诊断、工业大模型建设、重点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国家领航级和卓越级智能工厂奖励、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国家级载体奖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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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向四
重点支持方向④服务体系建设
包括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先进制造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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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向五
重点支持方向⑤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
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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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
基本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须在江苏省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正常,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诚信守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含)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事件),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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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
申报限制(同主体单类别)
一主体一类别同一重点支持方向中,同一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具体类别项目;同一项目未获得过省级(含)以上专项资金支持,同一项目不得同时申报多个省级部门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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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
申报方式(网上申报)
单文件 ≤50M申报主体进入省工信厅网上政务服务旗舰店(https://www.jszwfw.gov.cn/col/col140127/index.html),通过“专项资金类申报”端口进入“省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立项审核”模块申报,将相关材料签字盖章后扫描成 PDF 格式在线上传,单个文件不超过 50M。“筑峰强链”重点企业可直报至省工信厅,也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申报;中央企业、省属企业以及社会组织等单位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申报(可直报的项目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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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点
时间节点
直报 4-24 / 非直报 4-30网上申报自 2026 年 3 月 24 日开始,直报项目截止时间为 4 月 24 日,非直报项目截止时间为 4 月 30 日(各地略有差异,请以当地工信部门通知为准),过时不再受理。申报通知及附件电子版可在省工信厅网站“文件通知”栏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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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束
真实性与后续监管
弄虚作假 3 年禁报申报主体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一经发现假项目、假发票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票否决,3 年内不得申报江苏省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立项后,承担单位须接受省工信厅专项资金在线监管,收到资金后于 15 个工作日内上传收款证明,并按季度上传项目实施进展等信息。